400个校园贷的学生贷款不还,在原告金融公司起诉到法院,原告向法院出具了调解方案:“如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原告放弃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在合同中有约定)等诉讼请求,并同意结案。”法官也出来发表观点。确实在现实司法实务中,假定债务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原告给出的调解方案,笔者也是认可的,但学生们认为他们是受贷款公司骗,不肯接受。随着时间的推移,网络上也从一片指责学生到今天在慢慢反转。
未审先断,是否需要检讨,不是我们今天在这讨论的。今天谈的的是,笔者作为一个法律人,面对这400个校园贷的学生,在他们未来的人生道路上, 通过这件事情应该吸取什么,反思什么。许律师说与你听。
首先、原告既然将学生告到法院,学生需要尊重法律的权威,这是现代社会人必须要有的基本素养,尤其是年轻学子们。即使对判决不认可,你依然可以通过二审来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利。
其次、面对诉讼,学生们应该积极准备材料,积极面对应诉,将自己的观点在法庭上发表并辅以证据,学校应该给学生必要的支持。学生们不应该认为自己有理,就置之不理,也正是如此,才导致一开始媒体及网友对学生们产生很多误解和指责。
第三、相信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他们会尽力还原事实真相,如果开始真的有误解产生, 那么学生们积极接受媒体的采访,展示你们手中握有的材料,相信他们会给你们一个客观的报道。
第四、学生,走出象牙塔,就是纷繁复杂的社会,既然是社会,那么就会碰到各色的人,你就需要学会应付,学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