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宿梦醒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23日 23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以吉昌检刑检刑诉(2017)4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王某犯诈骗罪,于2017年10月17日向昌邑区法院提起公诉。我作为辩护人为被告人王某辩护,最后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律师观点:庭审发问很重要,可以让法官了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金额的计算要准确,因为这关系到起刑点。积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退赃退赔。经过努力,被告人取得了缓刑的较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