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万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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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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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抢孩子,抢不走抚养权

发布者:池万浩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585人看过

案情简介:

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于2016928日登记结婚,于201822日生育一子王某南。原告于2018111日第一次向法院提出离婚,经多方调解都无法化解矛盾,最终只得判决,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原告于2019826日再次提出离婚,离婚态度坚决,并坚决要孩子抚养权。                                               

孩子王某南出生后不久,原告与被告便分居,原告带孩子回娘家居住。20191010日,被告及其家人在得知案件将于1118日开庭后,以探望孩子为名,纠集多人到原告住处“劝说”原告,为了麻痹原告,假装同意原告的所有条件,并许诺原告将来好好生活。期间,被告派出两人负责“劝说”原告,另外两人哄骗小孩,将孩子偷偷抱走。原告发现孩子被抱走后立马追赶,但已经追不上抱走孩子的两人,于是原告与“劝说”的两人发生激烈冲突。其实,被告千方百计将孩子抱走,无非是企图争取小孩抚养权。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孩子目前的抚养情况,即孩子在哪里生活,法院将抚养权判给哪方的可能性就更大。想来,为了将孩子抱走,被告也是绞尽脑汁,抛弃一切,不顾小孩的身心健康。

我作为原告陈某的代理律师,认为被告抢夺孩子的行为严重伤害孩子的心理健康,破坏婴儿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通过取证,多方努力,最终为原告取得抚养权。     该判决已经生效并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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