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那些事
——记我办理的几起离婚案件
2017年9月29日下午3点半左右,我跟我的委托人还有她“丈夫”走出诸城市婚姻登记处,大厅外阳光和煦,秋风微凉,心里的一块石头算是落地了。我内心暗暗自嘲,又拆散了一对,罪过罪过。简单寒暄几句后,我跟当事人道别,踏上了回潍坊的路上。一路上,思绪良多,回想起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办理的离婚案子,还有很多有趣的记忆。于是决心把这些有趣的事情记下来。
拖拖拉拉现在已经到了2018年1月4日,本想稍微放放在写,确实是有时候太忙。感觉连续很长时间,从早上睁开眼一直到晚上回到家里整个脑子都在运转。不忙的时候又想休息,不愿意动弹。现在是晚上八点四十了,趁着还有加班的兴趣和精力,尽快完成这2017年小小的写作计划吧。
一、赵律师,今天是愚人节,他说同意和我离了,但是我怕是愚人节他忽悠我。
那应该是2015年刚过了年,这个当事人是通过我建立的潍坊法律咨询群找到的我,加了我的qq好友,跟我咨询离婚的一些事。说实话,离婚案件说简单很简单,主要是牵扯三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是感情是否破裂,二是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三是孩子谁抚养和抚养费的问题。但是除了法律问题之外,当事人有时候会絮絮叨叨和你聊很多,从当初怎么认识到现在什么情况,家长里短说很多。有时候她半夜三更都会发来qq消息咨询问题,估计是她因为离婚烦恼睡不着吧,不断的查看我的qq空间,频繁的不定时的会问一两句。就在我即将被她烦透了想删除她好友的时候,她提出跟我签委托代理合同。她是峡山的,我们说好去峡山我们的分所见面。当时记得跟她一起去的有她的爸爸,好像还有俩叔。她是那种典型的比较轴的人,她父亲一看就是在家里比较强势,不容许别人有不同意见的那种家长。跟她们见面我的感想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什么样的家庭培养什么样的孩子。这个当事人可能是什么事都听父母的那种,结果结了婚,自己小两口过日子了,就没有主心骨了。再加上比较轴,感觉不变通似的,说话什么的很冲很直,慢慢跟男方有了矛盾。婚姻里说不清谁对谁错,这个男的也是,不是那种很疼老婆的人。结果女的就想离婚了。
交上立案材料后是漫长的庭前调解阶段,说是庭前调解,其实起不到很大的调解作用。一般是法庭聘用的发挥余热的社区热心大姨大伯来承担这项工作,给双方打个电话,问问同不同意离婚,有什么离婚要求和意见,仅此而已。不像现在这样,正八经的组织双方到庭调解。等待开庭是痛苦的,一方面法院这边迟迟不给立案,一方面当事人那边整天询问、催促律师,怪烦人。记得那是愚人节那天,她又打来电话,兴冲冲的说男方同意离婚了,过两天就回来办手续。末了又悻悻的问:“赵律师,你说他会不会是因为今天是愚人节,故意忽悠我的?”
对于这种第一次提起诉讼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由,法院是不会给判离婚的。但是这个案子,经过我代理,却顺利的给判了离婚。我让当事人找了很多看上去没有什么很大证据效力的证明夫妻感情不合的证据,包括电话录音。其中的一份电话录音中,我听到男的说同意离婚,老板不给放假,没时间回去。我有针对性的把这份电话录音做了说明,提交法庭。结果开庭的时候,对方果真没有到庭,只是对方的律师去了,表达了不同意的意见。
开完庭之后又是漫长而有痛苦的等待。漫长是因为迟迟没有下达判决的消息,痛苦是因为又要遭受当事人不断的频繁的询问和猜忌。是不是法院不管了?是不是对方找人了送礼了?赵律师你再去催催问问!就连他的父亲也加入了对律师的兴师问罪的行列中来。哎,这个案子就收了那么点钱,我来来回回跑了没有十趟也得八趟了,都快倒贴了。好歹,胜诉的判决书还是迟迟到来。我看判决书中有句话,原句忘了,大概意思就是法院判离婚是因为男方在电话录音中明确表达了想离婚的意思。
这个案子给我的经验就是,对于离婚案子,如果想判离婚的一方,就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各种证明感情不合的证据吗,哪怕证据不是那么很有证明力。因为有时候法官想支持你,你总得给法院提供些证据吧。正所谓借坡下驴,你得给法官提供一个坡。(现在是21点37分,不写了,有空再写,下班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