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的兴起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给人们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但与此同时,普通人的隐私也变得极易泄露,尤其是目前网络上有些博主恶意盗用别人照片,进行P图造谣,以此来博取眼球、收获流量。
一旦遭遇网络盗图及造谣,我们应该怎么样来维权呢?一文说清楚。
案例回顾
2023年10月,广东女孩小婷跟她五位室友毕业旅行,并在一棵古树前留下合影,照片上女孩们笑容灿烂,这是关于青春和友谊的珍贵纪念。小婷开心地将这张照片分享到社交平台上,可不曾想却被人盗图并P图造谣“彩礼都是十万,你选哪一个做女朋友?”一次美好的毕业旅行瞬间变了味,随着照片被大量流量转发,女孩们陷入了各种误解、非议中。甚至有人直接问,是不是给了十万彩礼,就能跟她们结婚。小婷及其室友不堪其扰,选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权益,跟侵权人硬扛到底。
2023年10月,小婷及其室友委托律师起诉互联网平台,要求告知侵权者身份信息。在平台披露侵权者为广西用户卢某后,小婷及其室友又于2024年3月起诉卢某,要求卢某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同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024年9月,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官认为卢某的行为侵害了小婷等人的名誉权、肖像权,需要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责任,同时赔偿小婷等人1.2万元。
后小婷等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执行已经终本,侵权者卢某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卢某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了不利后果。
维权具体步骤
前几日接到类似的法律咨询,“我妈被人在网上盗取照片、造谣,我们该怎么办?”
被人恶意盗图造谣,主要是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了侵害,可以起诉侵权者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给予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想要把侵权者揪出来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起诉维权:
一、首先就是要固定好相关证据,比如对盗图、造谣信息进行截图、录屏,用带时间戳的软件截图、录屏效果更好。对于比较重要的关键证据可以进行公证,以防证据被隐藏、删除。公证后的证据具有类似免证事实的效力。
二、可以向平台投诉、沟通,要求平台向侵权者发出通知,停止侵权并提供侵权者的身份信息。
根据《网络安全法》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侵权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否则需要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平台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义务向被侵权人提供侵权用户的注册信息。
三、平台若不披露或拒绝披露侵权者的注册身份信息,在此种情形下,可以先起诉平台,要求提供侵权用户的注册身份信息。注意千万不要使用黑科技去获取侵权者身份信息哦,否则也会构成对他人的侵权,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在获得平台提供的侵权者身份信息后,向法院起诉侵权者,要求其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给予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