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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办理的常见问题梳理

作者:廖永升律师时间:2022年01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72次举报


 

近期,对自己办理的几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常见问题进行一下梳理,一来可以方便有需要的咨询当事人了解,二来,也是对我工作的一些总结。

1、关于管辖问题,民间借贷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如未约定管辖法院,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2、关于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民间借贷案件,起诉要准备哪些证据?答:原告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借款合意以及款项出借事实的相关证据,如借条、银行转账凭证等。

3、关于缺少常规证据的问题,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答:没有借条,但是可以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证实双方存在借款的意思表示,且出借方可以提供款项出借的银行凭证的,包括微信转账凭证、支付宝转账凭证等,具备上述资料的情况下,可以起诉。

4、关于律师费承担的问题,民间借贷案件,己方的律师费可以要对方承担吗?

答:除非双方对律师费的负担做出了明确约定,否则一般是谁委托谁支付。

5、关于利息的问题,民间借贷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利息吗?

答: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除非在借条等书面凭证中约定了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利息。但是在一方逾期还款的,逾期后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6、关于债权转让的问题,出借人可以将民间借贷中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吗?

答:可以,出借人可以通过书面告知的方式通知债务人有关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而债权受让的第三人也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告知债务人。


7、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民间借贷案件,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答:三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如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则从主张还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可以因出借人向借款人提出履行请求、借款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而发生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8、关于过了时效的问题,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还能再去起诉吗?

答:可以,但是如果借款人以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将不支持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当然,如果诉讼时效过了,但是借款人同意履行的,那么便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9、关于利息约定问题,民间借贷案件,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答:如目前向法院起诉,且借款时间发生在2020820日以后的,则借款年利率不得超过借款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如果借款时间发生在2020820日之前的,那么利息的限制将分段计算:2020819日之前的年利率不得超过24%2020820日之后不得超过一年期LPR的四倍。


10、关于债务继承问题,民间借贷案件,是父债子还吗?

答:借款人死亡的,如借款人的子女有继承借款人的遗产,则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有限还款责任;如放弃继承或者无财产可供继承的,则无需承担借款人的债务。

11、关于共同债务问题,夫妻一方所签订的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答:夫妻一方签订借条,另一方追认的,或者款项是进入到夫妻另一方个人账户进行共同生产经营的,或者所借款项系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生活日常需要所负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2、关于债权继承问题,民间借贷案件,债权可以继承吗?

答:可以。出借人死亡的,其借款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其继承人可以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如果借款人又向出借人的继承人重新出具借条的,该借条仍然有效。

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1.1.1已施行的新规法条: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8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律师办理民间借贷常用的诉讼策略:

申请诉前保全,直接查封对方的相关账户,防止日后执行不了的问题,同时查封后可以促使对方当事人寻求和解谈判,尽快拿到委托人需要的结果。


廖永升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自2013年进入律师行业以来一直致力于房产,劳动,刑事领域案件研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伦文德(广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7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