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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如何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作者:刘志萍 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0次举报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对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先由法定继承人先行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清偿的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偿还。

(2)只有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共同偿还被继承人债权。

清偿债务先于执行遗嘱。对债务的清偿是在分配遗产之前进行,只有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遗赠才能得到执行,若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就不能执行遗赠。因为如果先执行遗赠,就有可能不能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而实现债权后不能实现遗赠的话,受遗赠人只是失去对赠送财产的受益,并无利益损失。


继承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按照各自继承的份额进行债务的清偿,但是对债权人任何一个继承人都有偿付全部债务的义务,清偿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其他继承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上文中具体为大家介绍了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一般来讲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享受权利就必然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但是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却并不一定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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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萍律师,咨询电话18206186325,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现就职于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01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