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萍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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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作者:刘志萍 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9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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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上述介绍可看出,一方婚前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实务中,离婚财产纠纷还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如当事人因离婚财产纠纷而涉诉的,建议当事人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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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萍律师,咨询电话18206186325,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现就职于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01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