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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以就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吗?

作者:柳露露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3次举报


可以,但需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注: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柳露露,双一流苏州大学法学学士,山东无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任职知名房企法务,专注于各类民商事争议解决和企业常年法律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无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09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