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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坐牢的人还可以起诉他吗?

发布者:浙无忧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9日|分类:离婚 |3143人看过


可以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所以对方即使在坐牢仍然可以起诉至法院,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或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切按照正常程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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