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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能不能撤销?

发布者:浙无忧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7日|分类:债权债务 |440人看过

赠与可以撤销,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任意撤销权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法定撤销权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该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忘恩负义的受赠人

这一撤销权所指向的对象并不区分赠与是否具有公益性,只要赠与损害了债权人利益,都可被撤销。

3、穷困抗辩权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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