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典型的婚姻家庭类离婚纠纷,核心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一离婚法定标准展开,结合案件具体事实、双方诉求及法院裁判结果,可清晰梳理案件脉络与法律适用要点,为同类离婚纠纷提供参考。
一、案件基本事实
韩某与张某系自由恋爱结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育有两子,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男方张某出现游戏成瘾的情况,且长期不归家,忽视对家庭的照顾、对子女的抚养以及与女方韩某的情感沟通,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此后,女方韩某因无法忍受上述现状,认为夫妻感情已无修复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解除与张某的婚姻关系。
庭审过程中,男方张某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辩称自己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游戏成瘾、忽视家庭),愿意积极改正,主动挽回婚姻,承担起家庭责任,希望法院给予双方修复婚姻的机会。
二、律师代理核心思路
本案中,律师的核心工作在于准确把握离婚的法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律师结合案件事实,重点从以下两方面展开工作:
核实夫妻感情现状:结合双方恋爱基础、婚后感情、矛盾产生的原因(男方游戏成瘾、长期不归家),明确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男方存在明确的悔改意愿,且双方育有两子,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也具备修复婚姻的现实基础。
精准适用法律规定:强调“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标准,本案中男方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且明确表示愿意挽回,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条件,进而主张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给予双方婚姻修复的缓冲期。
三、法院裁判结果及理由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不准予韩某与张某离婚,准予双方婚姻暂缓修复。裁判核心理由如下:
双方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具备一定的婚姻基础和感情积淀,并非毫无感情可言。
男方张某在庭审中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自愿承认自身错误,具有强烈的挽回婚姻的意愿,且承诺改正游戏成瘾、长期不归家的问题,具备修复婚姻的主观条件。
从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父母完整的婚姻家庭环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给予双方一定的缓冲期,让男方有机会履行家庭责任,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本案中,女方主张的离婚理由(男方游戏成瘾、长期不归家),尚未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标准,不符合准予离婚的条件。
四、案例启示
1. 离婚诉讼的核心是“感情确已破裂”,并非一方提出离婚即可获得法院支持,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恋爱基础、婚后感情、矛盾原因、悔改意愿及子女权益等多方面因素,审慎作出裁判。
2. 对于存在可修复性矛盾的婚姻,法院更倾向于给予双方缓冲期,鼓励双方积极沟通、改正自身问题,维系婚姻关系,尤其是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子女权益往往是法院考量的重要因素。
3. 律师在离婚纠纷代理中,准确把握离婚法定标准、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梳理代理思路,既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助力法院作出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裁判,推动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张晓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