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赵许江律师。今天分享一个所有骑行上下班的打工人都必须重视的真实工伤案例。
员工石某下班骑电动车回家,途中单方摔倒,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交警经过调查,最终出具事故证明,无法查清摔倒原因,没有划分事故责任。家属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结果人社局直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人社局的理由很简单:事发路段路况良好,不存在道路隐患,由此推定石某没有谨慎骑行,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不符合上下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家属不服,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支持人社局的观点,驳回了家属诉求。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觉得,单方事故、没有第三方,责任肯定在员工。但家属坚持上诉,没想到二审直接撤销一审判决,同时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责令人社局重新处理。
这里就是本案最核心的法律关键点,也是很多人维权踩坑的地方。按照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需要满足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通常责任划分,优先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重点来了!如果交警查不清事实、不出具责任划分文书,人社部门能不能直接推定员工全责或者主责?二审法院给出明确答案:不可以。
不能单纯依靠 “路况良好” 反向推定骑车人存在过错。单方交通事故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骑行者自身操作失误,还有一种属于无法预见的交通意外。想要认定员工承担主要责任,举证义务在人社部门,必须拿出扎实证据,不能依靠主观揣测、逻辑推断定责。
很多打工人上下班骑电动车、自行车,一旦独自摔倒,很容易遇到和本案一样的困境。赵许江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几个维权要点。
第一,发生事故第一时间保存现场视频、照片、道路环境、就医记录,完整固定全部证据。
第二,如果交警只出具事故证明,无法划分责任,不要直接放弃工伤申请,不要默认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行政机关推定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是需要完整证据链支撑的,单纯环境描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很多用人单位、行政机关都会形成惯性思维,只要是自己骑车摔倒,就默认不算工伤。但通过这份生效判决我们能看到,法律不适用过错推定。维权过程中如果工伤认定被驳回,一定要及时通过行政诉讼主张权利。
最后提醒各位,通勤路上注意出行安全。如果遇到类似工伤认定纠纷,不清楚如何准备材料、如何提起诉讼,可以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我是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赵许江律师,持续分享实用职场法律知识。
赵许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