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红书大量网友讨论食品维权,不少人买到不合格食品就默认可以直接退一赔十,还有人专门批量买问题食品、公证送检起诉赚钱。
今天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赵许江律师结合山东法院海参真实判例,讲透退一赔十法定限制,合法维权有路径,但靠打假牟利很难拿到高额赔偿。
本案消费者张强花费 4000 元购买五斤干海参,收货时拆分货品寄往亲友两个地址,没有正常签收,先找公证处封存快递、单独送检,检出海参蛋白质不达标后起诉商家,要求全额退款、赔付十倍货款四万元,外加公证检测维权花销。经过一审、二审完整审理,法院仅判决退还部分货款、酌情补贴少量维权费,直接驳回十倍赔偿诉求。
法院驳回赔偿有两大核心法律依据。第一,法律定义消费者是为生活消费购物的普通人。这名买家常年在全国各地批量起诉同类食安索赔案件,收货、分寄、公证送检整套流程模式化,完全不符合日常吃喝采购逻辑,被认定以诉讼赚钱为目的,不属于受食安法保护的普通消费者。
第二,十倍赔偿硬性前提是商家明知食品不合格依旧售卖。本案商家完整留存进货单据,在售前主动送检海参六大指标,已经尽到法律要求的进货查验义务,买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商家知情造假,不满足 “明知” 追责条件。
赵许江律师逐条梳理《食品安全法》以及最高法食安纠纷司法解释,明确十倍赔偿两大必备条件。首先买家是日常消费自用;其次商家存在明知违规售卖,比如卖过期食品、拿不出进货渠道、低价囤货明知有问题、篡改生产日期这七类法定情形,才能稳稳主张十倍赔付。单纯商品抽检不合格,商家合规进货查验,不用承担惩罚性赔偿。
现在网上很多教程教大家批量买瑕疵食品起诉牟利,这类职业打假行为如今司法普遍不支持。法律保护普通人吃到变质、劣质食品维权,可绝不允许把维权变成牟利生意。
普通消费者正常维权一定要规范取证:保留购物小票、订单、食品原样、检测报告、聊天记录,不要刻意囤货、拆分寄件刻意制造诉讼证据。买到异物、过期、三无食品正常索赔,合理合法;刻意批量囤货碰瓷索赔,大概率败诉。
商家也可以参考本案做好风控,完整留存进货台账、质检报告,落实进货查验,即便产品偶然抽检不合格,也能规避十倍赔偿风险。维权守住诚信,经营守住合规,才是长久之道。
如果你买到不合格食品,分不清能不能索要十倍赔偿、不会固定完整证据,可以咨询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赵许江律师,依照法条规划合法维权方式,不盲目起诉、不走弯路。
赵许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