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5年某天,钟某、郭某等六名未成年人结伴由外地到某地去找孙某(被害人)玩。某日上午8时许,在某小区民宿中,被告人郭某(涉案时16周岁,与被害人孙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与吴某(涉案时15周岁)、许某(涉案时16周岁)商量,以三人与被害人孙某(涉案时15周岁)发生矛盾索要赔偿为由,欲向孙某索要钱财,遭到拒绝后,郭某等三人发现了孙某佩戴的金项链,许某用被子裹住孙某并压在孙某背上,吴某骑在孙某肩膀上,赵某(涉案时15周岁)、钟某(当事人,涉案时17周岁)压看孙某的腿,使被害人孙某无法反抗,郭某从孙某脖子里拽出项链,王某(涉案时16周岁)从客厅外的化妆包里取出一枚修眉刀片递给钟某,钟某上前割断金项链红色挂绳,抢走金项链后,六人逃跑。
二、案件结果
王亚男律师介入后,代理主犯,量刑建议实刑,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三、推荐理由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较成年人犯罪案件,王亚男律师的辩护意见除了基本案件事实、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偶犯初犯外,还需要重点考虑到这类案件的特殊注意事项,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原则上不应使用械具;讯问未成年人时应当优先通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在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才能通知未保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看守所里,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羁押;以及案件中是否有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是作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出量刑建议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本案中,检察机关认为本案属于团伙流窜作案,且属于持刀抢劫的严重暴力案件,坚决拒绝律师取保候审的意见,最终在律师提出本案存在事实和程序多方面问题的情况下,代理的当事人由量刑建议实刑变成了缓刑,让孩子能尽早和家人团聚。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因主体的特殊性,始终牵动着法律、社会与家庭的多重神经。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辩护律师的角色更接近于一位“法律领域的监护人”,既要维护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也要为失足少年争取一个光明的未来。律师的辩护工作不仅关乎定罪量刑,更关乎一个年轻人的未来和一个家庭的希望。作为辩护人,非常荣幸能够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携手司法机关,共同为涉罪未成年人撬开了那扇通往新生活的大门。
王亚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