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本案原告女方的代理律师李建伟,本案系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委托人与男方曾共同生活、生育一子,后补办结婚登记又办理离婚,离婚时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因实际照料情况变化,委托人认为孩子随自己生活更利于成长,遂委托我提起诉讼,诉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归己方,要求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至孩子 18 周岁,并由对方承担诉讼费。
接受委托后,我紧扣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法律原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准备诉讼材料,同时积极推动双方沟通协商,向男方释明法律规定与子女实际利益,促成双方理性达成共识。
本案于 2024 年 8 月 2 日立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法院依法确认生效:孩子由委托人女方抚养,男方自 2024 年 9 月起每月 15 日支付抚养费 1000 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 150 元由委托人承担。
本案以调解方式快速结案,委托人的核心诉求全部实现。我凭借专业实务能力,高效化解家事纠纷,既避免了漫长诉讼程序,又最大程度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李建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