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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黄金理财,却被限制交易,咋会事儿?

发布者:李银涛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7日|分类:抵押担保 |1262人看过

董小姐是个理财达人,有几年的贵金属投资经验。一次,董小姐像往常一样登录手机银行准备交易时,系统提示风险评估到期,需要重新进行“风险评估问卷测评”。两次评估后,她的风险测评结果均显示为保守型。所以,当她想进行黄金买入的交易时,系统就显示“您目前的风险评估结果不满足本业务交易条件”。

董小姐找到银行工作人员交涉,工作人员解释:为了避免用户进行超出风险承受能力的交易,系统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用户的操作进行适当限制。您的风险评估结果是保守型,所以不符合买入黄金的条件,但可以卖出平仓。

后来,贵金属价格持续下跌,而董小姐拒绝自行平仓,所以根据规定,当金价下跌超出其保证金的总额时,系统就会自动将其持有的黄金强行平仓。面对15万元保证金全部损失,董小姐十分气愤,遂以银行禁止其进行贵金属交易导致账户被强行平仓为由,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返还损失的保证金及利息。

【以案释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代理客户进行贵金属交易,负有适当性管理义务,需要充分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对客户进行风险测评和分类,持续跟踪评估,并拒绝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提供金融服务。因此,银行定期对董小姐进行风险测评并无不当。

本案中,银行要求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测评和分类并定期跟踪评估,充分、准确、动态地评估金融消费者风险承受等级与能力,在风险评估等级与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不匹配时,限制金融消费者高风险投资活动,应认为银行严格、全面地履行了适当性义务,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而董小姐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发生变化、不符合参与高风险等级投资活动时,拒绝采用自行平仓等补救措施,造成保证金损失,应自行承担。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竞价交易规则细则》规定,董小姐想要进行的黄金交易属于高风险等级的投资活动,但她的风险评估结果为“保守型”,因此,银行限制董小姐进行超出风险承受能力的交易,不构成违约,故判决驳回董小姐的全波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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