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持有武器且有攻击意图者的反击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结合实际情境做出判定。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乃是指面对对国家、公众利益、个人或者其他相关主体的身体安全、财产权益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构成威胁的违法行径,立志于终止其侵害并由此产生的制止措施,若在过程中对不法侵害实施方造成了伤害则符合正当防卫的设定,应免于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首先,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意味着已经降临至被防卫对象头上;其次,防卫的对象需为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第三点要求,正当防卫必须遵守必要的行为界限,不可超越合理的范围;防卫行为的实施必须是在强制性地制止不法侵害的过程中所导致的结果。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
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