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段建国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40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无法定事由不得要求降低抚养费
案情回顾:
李某与王某于2020年11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李某一归李某抚养,王某支付抚养费4000元/月。2022年7月,王某向法院起诉,主张自2021年6月失业,无力承担抚养费,要求降低至2000元/月。
律师观点:
生效的法院判决必须不打折扣的执行,法院判决王某支付抚养费4000元/月于法有据,并且才生效不到2年,如果没有充足理由轻易降低,将严重影响司法权威,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王某有能力按法院判决的标准支付抚养费
根据司法实践,降低抚养费的情形包括:有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或因犯罪被收监,无力给付抚养费。而王某今年才44岁,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既有耀眼的学历背景,又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还有创业经历。近年来,王某先后在多家公司任技术负责人,还自己创立公司,收入非常可观。考虑到王某拒不履行判决在先,完全可以认定其在被强制执行不到半年主张失业是恶意的,其目的就是不想履行法院判决。
二、如果调低抚养费,李某一人无力抚养孩子
6年多来李某仅在2020年工作了几个月,可以说远离职场太久,本身没有什么竞争力。加之,明年孩子来上小学后,需要早送晚接,李某很难找到理想的工作。另外,由于没有房子,还得支付一大笔租房费用。因此,如果抚养费降到2000元,届时李某母子真要露宿街头,基本生活得不到保证。
三、如果调低抚养费,孩子的权益将再也不能得到保障
抚养费是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基本生活保障。一年多来,王某一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2021年1月21日,李某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3月18号,第一笔执行款到位。仅仅3个月后,2021年6月份,王某就“失业”。“失业”刚满1年就起诉要求降低抚养费,一次性削减50%。可以想象,一旦支持其诉讼请求,以后再没机会调高。而孩子才不到6岁,以后的处境很难想象。
四、王某的社保、公积金缴费记录证明不了失业
我国社保目前没有联网,王某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在北京没有交社保,证明不了在外地是否交社保。即使没有交社保,也证明不了是无业。不交社保的人多了。根据国家统计结果,2021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仅48074万人。
判决结果:
法院分述:首先,本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信息仅能证明本人或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情况,并不能证明个人实际收入情况。其次,现无证据证明王某缺乏劳动能力或存在阻碍其从业的特殊事由。再次,即使王某2021年6月失业,至今尚不足一年半的时间,尚不足以对其支付能力和生活水平造成重大影响。
故对王某的主张不予采信,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