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频繁且复杂——日常红包、节日转账、代购商品、共同消费……分手后,一方往往会主张这些转账是借款要求返还,另一方则认为这是恋爱中的赠与。法律上如何区分?
一、借款与赠与的法律区分标准
借款关系的核心特征是"有借有还"的合意。即转账时双方明确或可以推定存在借贷的意思表示,收款方有归还的义务。
赠与关系的核心特征是"无偿给予"。即转账时给付方明确表示或可以推定是无偿给予对方,不要求返还。
实务中,法院通常从以下几个维度综合判断:
| 判断维度 | 倾向借款 | 倾向赠与 |
|---|---|---|
| 转账备注 | "借""周转""先给你用" | "情人节快乐""生日快乐""爱你" |
| 金额特征 | 整数、大额 | 特殊含义数字(520、1314、999) |
| 双方沟通 | 提到还款、催款 | 表达感情、感谢 |
| 转账频率 | 偶发、有明确事由 | 频繁、日常性 |
| 双方经济关系 | 各自独立 | 存在共同消费习惯 |
二、特殊金额的认定
对于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如520元、1314元、666元、888元等,法院通常倾向于认定为表达感情的赠与,不支持返还请求。
但对于大额整数转账,如5万元、10万元等,即使发生在恋爱期间,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表示,法院可能更倾向于要求收款方说明款项性质,若无法合理解释,则可能认定为借款或附条件赠与。
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了赠与合同的定义,第667条规定了借款合同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明确,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据公开司法数据,近年来涉及恋爱期间转账纠纷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各地法院的裁判标准也在不断统一和完善。
四、大连本地实务
大连地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遵循以下思路:
- 首先审查转账时的意思表示。 通过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判断双方的真实意思;
- 其次考察转账金额与双方经济能力的关系。 明显超出日常消费水平的大额转账,更容易被认定为借款或附条件赠与;
- 再次考虑双方交往的具体情况。 是否已谈婚论嫁、是否有共同生活等因素会影响法院的判断。
五、给当事人的建议
- 大额转账时做好备注。 如果是借款,在转账时备注"借款"或保留借款的聊天记录;如果确实是赠与,也要有心理准备。
- 保存完整的沟通记录。 分手后不要急于删除聊天记录,这些往往是案件定性的关键证据。
- 区分不同类型分别主张。 对于特殊含义的小额转账,返还的可能性较低;对于大额整数转账,可以积极主张。
- 考虑诉讼成本。 如果涉及金额较小,通过诉讼追讨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可能得不偿失,建议理性评估。
律师简介
牛志强律师,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大连本地婚姻家事与民商事诉讼律师。专注处理涉及财产纠纷的婚恋案件及各类民商事诉讼,服务大连全市各区县。
牛志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