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到底能不能要回来?关键不在于「有没有签协议」,而在于这笔钱的性质——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还是「增进感情的一般赠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的一起二审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男方在恋爱期间转给女方的十余万元,即便双方事后签订了《恋爱关系赠与协议》,法院仍认定为彩礼,判决女方全额返还。
一、恋爱转账,怎么区分「彩礼」还是「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通俗讲,法院主要看三点:第一,转账是不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第二,数额是否明显超出日常交往、日常消费的范畴;第三,是否符合当地彩礼给付的习俗。凡是金额大、持续给、奔着结婚去的,就可能被认定为彩礼;反之,日常节日红包、小额消费性支出,一般属于赠与。
实务中,「是否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法院会重点审查双方转账前后的聊天记录、通话内容,以及金额是否具有彩礼的特定寓意;「是否明显超出日常」,则没有固定标准,需结合双方收入水平、当地消费习惯综合判断。正因为如此,大额、连续、短时间内的转账,远比零散小额的红包更容易被认定为彩礼。
二、签了《恋爱关系赠与协议》,就一定血本无归吗?
不一定。赠与协议的效力,关键看它是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附了条件、条件是否成就。
本案中,女方让男方签订《恋爱关系赠与协议》,并承诺「签字后就搬来共同生活」,男方基于这一承诺才签字。可签字后,女方随即失联,并未履行承诺。法院据此认定:该协议系附条件的协议,所附条件并未成就,且并非男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具有合法效力。也就是说,「签了协议」并不等于「钱就要不回来了」。
除「附条件未成就」之外,实务中还有两类情况可主张协议无效或可撤销:一是对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字;二是协议内容明显有失公平,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上述情形下,即便白纸黑字签了「赠与」,也未必不能推翻。
三、什么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明确: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同时,该规定第二条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返还比例并非一概全额。实务中,法院会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实际用途、嫁妆情况以及双方过错等因素,酌定返还的具体比例。本案之所以判决全额返还,正是因为双方从未共同生活、女方存在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明显过错,且款项未被用于共同生活开支。
四、本案:男方转账十余万,二审改判全额返还
男方与女方均系离异后单身,通过社交平台的征婚信息相识,交往目的均为再次结婚。相识后不到一个月,女方以看病、还债、租房等种种理由,多次要求男方转账,合计十余万元。男方在转账时明确提出「从约定的彩礼中扣除」,女方明确表示同意。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未形成彩礼合意、款项属于赠与,驳回了男方的诉讼请求。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改判,理由有三:其一,双方就「从彩礼中抵扣」已达成一致,案涉款项应认定为彩礼的一部分;其二,案涉转账均由女方以各种理由率先索要,连续大额转账呈现出「极不正常的恋爱交往状态」,符合「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特征;其三,《恋爱关系赠与协议》系附条件协议,条件未成就、非真实意思表示,不具有效力。
最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全部转账款项,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女方负担。
需要说明的是,二审改判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当事人须在一审证据基础上提出足以改变定性的理由。本案得以改判,关键在于双方就「从彩礼中抵扣」形成合意的聊天记录,以及《恋爱关系赠与协议》附条件未成就这两项事实认定。该案的裁判思路,对恋爱期间大额转账的性质认定、附条件赠与协议的效力判断,具有参考意义。本案二审由大连婚姻家事律师牛志强代理。
五、给读者的三点启示
1. 大额转账要留痕:恋爱期间给付大额款项,务必在聊天记录中写明用途,例如「彩礼」「以结婚为目的」,这是日后认定款项性质的关键证据。转账时可在备注中注明「彩礼」,并保留对方确认的回复。
2. 慎签「赠与协议」「分手协议」:对方要求签署此类协议时,务必看清是否附条件、条件是否已经兑现,不要因一时承诺轻易签字。若已仓促签字也不必慌张,仍有主张「附条件未成就」「非真实意思表示」的余地。
3. 完整保存证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要完整保存,避免事后删除,这是维权的基础。涉及大额款项的纠纷,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尽早固定证据、评估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 牛志强律师,大连婚姻家事律师。承办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彩礼返还、恋爱财产返还、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等案件,可代理财产保全申请及转移财产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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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志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