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恋爱期间购房出资,分手后引发财产争议
原告与被告原系恋爱关系,双方商定由原告出资购买房屋作为婚房。因原告系外地户籍不具备购房资格,便以被告名义购房并办理按揭。恋爱期间,原告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及部分贷款。后双方分手,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购房出资,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代理策略:三维度构建诉讼方案,全力维护原告权益
1. 法律关系定位:明确案由为婚约财产纠纷
首先对案件法律关系进行精准定位:
· 原告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出资购房,符合婚约财产纠纷的构成要件;
· 虽然原告最初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但根据案件事实,婚约财产纠纷更能准确反映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 证据梳理:固定出资事实,强化诉讼主张
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我协助原告梳理并固定关键证据:
· 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明原告支付首付款及部分贷款的事实;
· 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购房的合意;
· 不动产登记信息、购房合同等证明房屋登记在被告名下的事实。
3. 诉讼请求设计:合理主张权益,提高胜诉概率
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我为原告设计了合理的诉讼请求:
· 要求被告返还购房首付款及部分贷款;
· 要求被告支付资金占用费(最终法院未支持此项,但作为诉讼策略的一部分,为协商和调解预留了空间);
· 明确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
案件结果: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
1. 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包含首付款及部分贷款);
2. 驳回原告要求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一半。
牛志强律师,大连婚姻家事律师。专注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彩礼返还、恋爱财产返还、抚养权抚养费及夫妻共同债务案件。
本文仅供法律知识科普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实际情况,建议面谈沟通。接受面谈咨询,可预约时间当面沟通案情。
牛志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