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文结合律师亲办案件整理,当事人信息已做匿名化处理。
大连婚姻家事律师牛志强解答: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关键看转账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大连本地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会结合转账金额、转账场景、聊天记录综合判断,日常表达情感的小额转账属于赠与不用返还,大额附条件赠与可能被要求返还。
在大连本地的恋爱财产纠纷咨询中,最常见的场景就是:双方恋爱一段时间分手之后,男方拿着之前的转账记录,以“借款”为由起诉要求女方返还恋爱期间的所有转账,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很多大连的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怎么应对,以为只要有转账记录就必须把钱退回去,实际上法院不会只看转账记录就判决返还。
恋爱期间转账的赠与性质怎么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恋爱期间的转账,只要没有明确的借款合意,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
大连本地法院在判断转账性质时,会重点看几个细节:第一是转账的金额和时间——如果是在520、1314、情人节、生日这类特殊节点转的带有特殊寓意的金额,一般会直接认定为表达情感的赠与,分手后不用返还;第二是有没有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如果转账的时候没有写“借”、“周转”这类备注,后续聊天记录里也没有对方承认是借款的内容,就很难被认定为借款;第三是转账的用途——如果转账是用于双方日常吃饭、旅游、共同消费,那属于共同生活支出,更不用返还。
亲办案件的代理思路
我们代理的一起案件中,男方在恋爱期间陆续给女方转了数十万元,双方分手后男方起诉,主张所有转账都是借款,要求女方全额返还。我们作为女方代理人,梳理了全部聊天记录和转账场景:其中一部分是特殊节点的节日红包,一部分是双方共同出去旅游、日常消费的支出,还有一部分是男方主动提出给女方的生活补贴。我们在庭审中提出,这些转账都是男方基于恋爱关系自愿作出的赠与,不存在借款合意。大连本地法院审理后认定,除了一笔有明确借款备注的大额转账需要返还外,其余转账均属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驳回了男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常见误区
很多人觉得只要有转账记录就能起诉要回钱,实际上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不仅要有款项交付,还要有双方的借款合意。在恋爱关系中,金钱往来本身就带有情感属性,不能只要有转账就直接按借款处理。尤其是金额不大、带有特殊含义的转账,法院一般会直接认定为赠与,不支持返还。
常见问题解答
问:恋爱期间帮对方还的信用卡,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答:如果没有明确说是借款,只是恋爱期间自愿帮忙还款,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很难要求返还。
问:对方说转账是借的,但没有借条,能起诉要回吗? 答:如果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也没有聊天记录证明是借款,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返还请求。
问:大额转账比如几十万用于买房,分手后能要回吗? 答:如果是为了结婚目的给的大额购房款,可能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没结成婚的话可以主张返还。
牛志强律师,大连婚姻家事律师,专注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彩礼返还、恋爱期间财产返还、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擅长财产保全与转移财产追踪,熟悉大连本地法院离婚诉讼流程。 本文结合大连本地婚姻家事案件实务整理,不代表具体案件或裁判结果,仅供法律知识科普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预约面谈。
牛志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