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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强制许可使用是什么?

作者:韩凌宇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01次举报


       强制许可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经发表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使用权的人。强制许可需经使用人事先申请,由主管机关授权后方可使用,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未获主管机关授权的不得使用。强制许可的对象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申请获得使用权的人应当首先向著作权人请求许可使用,著作权人拒绝授权许可使用后,才能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强制许可。根据强制许可获得的对作品的使用权是非独占性的,不得转让。

但是,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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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凌宇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具备律师、专利代理师、注册会计师资格,是辽西地区少有的具备知识产权代理经验和精通财税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锦州
  • 执业单位:辽宁古塔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720********88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