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2年3月至2024年9月期间,林某己等人在某国某市某赌场包租某赌厅,主要针对中国公民经营。王某甲与被告人谢某乙夫妇等人在林某己的组织下,在该赌厅内为中国公民提供人民币与外币兑换、买卖筹码、免费食宿接送等服务。同时,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为中国公民赴境外参赌提供资金担保服务,并收取货币兑换费用,获取赌场洗码流水返利。经司法会计鉴定,王某甲与谢某乙团队接收参赌人员资金合计2850万余元,参赌人员达525人,共同违法所得为7万元。2024年9月,谢某乙等人在境外赌场被抓获,临时羁押于某监狱19天后移交国内。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对谢某乙等人提起公诉。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资金数额认定、量刑情节及刑罚执行方式。唐玲律师作为谢某乙的辩护人,提出以下核心辩护意见:首先,司法会计鉴定未甄别资金性质,王某甲与谢某乙等人通过微信及支付宝账户收到的部分资金属于正常往来,应予剔除,不应全部计入赌资;其次,谢某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再次,谢某乙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愿意退缴违法所得及缴纳罚金。基于上述情节,唐玲律师请求法院对谢某乙判处与先行羁押期限相当的有期徒刑。此外,控辩双方还就境外临时羁押期限是否折抵刑期、是否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等问题展开辩论。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乙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境外赌场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为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情节严重,均构成开设赌场罪。针对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了关于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及退缴违法所得的辩护意见,依法对谢某乙减轻、从轻处罚。对于境外临时羁押的19天,法院依法予以折抵刑期。因谢某乙犯罪情节严重,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律师价值】
唐玲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精准的专业判断与出色的庭审辩护能力。面对巨额资金流水的司法会计鉴定,唐律师敏锐指出鉴定未甄别资金性质的缺陷,成功争取剔除部分非涉案资金,有效降低了涉案金额认定。同时,唐律师精准把握谢某乙作为从犯、具有坦白及认罪认罚情节的法定从轻、减轻事由,制定了罪轻辩护策略。通过积极沟通促成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最大化争取了从宽处理。最终法院采纳其核心辩护意见,对谢某乙减轻处罚并判处与羁押期相当的实刑,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唐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