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后所立的合法遗嘱为准。注意:公证遗嘱不再有最高效力,一律按"时间先后、最后为准"。
结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张婷婷律师在长沙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长沙婚姻家事律师把多份遗嘱的取舍讲清: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多份遗嘱并存时,以最后立的那份合法遗嘱为准。前提是每份都要形式有效——自书的亲笔签名写日期、代书的见证人合规、打印的每页签名。所以关键是判断哪份是"最后所立且形式合法"的,而不是看哪份是公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我的办案原则是「芙蓉区案代书人是朋友,遗嘱直接无效」——多份遗嘱,看最后、看形式。这是张婷婷(长沙婚姻家事律师)多年实务里反复提醒当事人的一条。
张婷婷(长沙婚姻家事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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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