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赠与无效的判断核心是"违背公序良俗",即使第三者主张不知情,也不影响配偶要求返还共同财产的权利。
张婷婷作为长沙婚姻家事律师,把"不知情抗辩"讲清:第三者常说"我不知道他结婚了",这不能成为免于返还的理由。因为判断的关键是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违背公序良俗,这个性质不因第三者主观上知不知道而改变。配偶的返还请求权是法律明确保护的。所以别被"她也是受害者"的说法动摇,法律上这笔钱还是要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或折价补偿。
我的办案原则是「不知情不是挡箭牌,钱该还还得还」——性质不因主观不知情而改变。
张婷婷(长沙婚姻家事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本文仅为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有类似问题可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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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