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件事:钱怎么出去的、对方是谁、这笔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一,给付事实: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红包与代付记录、大额消费凭证,以及能说明背景的聊天记录,时间、金额、对方账户要完整。第二,第三者身份: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信息不全会影响立案。第三,共同财产属性:共同账户流水、家庭收入证明,说明这笔钱属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最容易忽视的是「关联性」——单有转账记录说不清性质与背景,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要同步固定。
张婷婷作为长沙婚姻家事律师,习惯先把付款链条与收款身份两套材料分别理出头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行为无效后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我的办案原则是「证据链补完整,再谈能不能追」——关联性断了,转账记录只是纸。
张婷婷(长沙婚姻家事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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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