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先智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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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管辖的规定是哪些

作者:石先智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6次举报


  一、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管辖的规定是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指争议的合同义务是以给付货币为内容。

  二、借款合同原告住所地可以管辖吗

  借款合同原告住所地一般不可以管辖,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我国遵循的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点。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借款合同约定了管辖权怎么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没有突破上述与纠纷的关联性而约定且不违反级别管辖的,约定的管辖权有效。只能在所约定的管辖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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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华湘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120********1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