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原告林某、林某与被告张某之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案事故发生后,双方就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二原告遂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相关赔偿权利。
案件受理后,被告张某为妥善处理涉案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本所陈律师担任其专项诉讼代理人,全权负责本案的应诉、协商、调解等全部事宜。
接受委托后,陈律师第一时间开展案件梳理工作,全面核查事故经过、责任划分、原告诉求、损失凭证等核心案件材料,精准锁定本案争议焦点。结合交通事故纠纷的审判实务、同类案件裁判标准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与心理预期,律师制定了“以调解为优先、以法理为支撑、以情理为纽带”的办案方案。
经过陈律师多轮专业、细致的调解斡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自愿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1、 由被告张某分别向二原告各赔付6000元,足额履行涉案赔偿义务;
2、 二原告自愿放弃本案其他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次交通事故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3、 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高效终结诉讼程序,无后续争议与执行纠纷。
广东国晖(汕头)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