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效力: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离婚时就财产分割产生的争议,应依约进行处理。
对外效力: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有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乙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也就是说,第三人知道上述财产约定时候,不得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其中“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应当理解为第三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对已存在的夫妻财产约定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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