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动迁利益中,因为房价较高,动辄上百万元的动迁利益关乎到每一个安置人,那么动迁利益到底应该如何分配?涉及到动迁利益分配的因素很多,本文就其中公租房居住兼非居住性质中,非居住部分奖励应当如何分配问题,作出如下分析。
一、非居住部分动迁利益的构成
一般情况下,非居住部分动迁利益由以下几个项目构成:1、非居住房屋签约证照奖;2、非居住房屋签约面积奖;3、非居住房屋自购房补贴(均衡实物补贴);4、非居住房屋其他补偿;5、非居住房屋价值补偿;6、停产停业损失。
二、非居住部分动迁利益怎么分配?
上述项目1和项目6是由营业执照所有人和实际经营人单独享有,项目1、2、3、4、5,利用该非居住部分的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多分的比例一般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三、司法实践中,非居住部分补偿可能会根据各方户口迁入时间,经营时长等因素酌情分配,有很多情况下,非居住部分实际使用人可以获得非居住部分奖励的大部分补偿,但法律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如果遇到动迁,对利益分配产生异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