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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人收养后,与亲生父母是什么关系

发布者:丁一鸣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539人看过

    

    当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法律依据是《收养法》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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