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玲律师
王美玲律师
四川-凉山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

作者:王美玲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0次举报

一、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


(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二)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三)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对抚养权没有明确的定义,至于哪些主体有资格抚养,抚养权人之间的优先顺序,抚养权人的范围,抚养条件等我国的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只有《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了“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这样一个总的基本原则。


二、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


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定义分别如下:


(一)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二)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三、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关系: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关系?监护责任一般由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当抚养孩子一方承担不了,另一方承担,无论是否与孩子生活在一起。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在校期间即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一直从事律师工作。工作期间担任州内多家大型国企及政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凉山
  • 执业单位:四川盛豪(越西)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3420********6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