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民事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据此,原审认定XX公司的四位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依法有据。
【(2017)最高法民申5187号】
第二 可能的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类犯罪,企业的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消防责任事故罪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