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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理论对经济法体系研究的启示(二)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5日|分类:经济仲裁 |154人看过


一、经济法体系的内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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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体系理论对内容问题的回答主要是经济法律规范以什么形式出现在经济法体系中,或者经济法体系中有哪些内容是必不可少的,或者有哪些重要内容可以区分经济法体系和其他法律体系。


第一,经济法律规范以什么形式出现在经济法体系中。

从经济法律规范外在表现形式看,经济法学主流观点认为,经济法律规范被分为了市场规制法律规范和宏观调控法律规范,前者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后者包括金融法、财税法和产业法等。因此,经济法律规范在经济法体系中主要以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的形式出现。这两种形式对现有的经济法律规范进行了类型划分。此外,从经济法律规范具体内容看,经济法律规范主要以禁止性、限制性、强制性等义务规范形式存在于经济法体系中。法律规范内容可以分为权利规范内容和义务规范内容。前者主要以赋权为主,后者主要以限权为主。经济法律规范中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他各类经济单行法律规范鲜有涉及权利内容。如反垄断法只规定了经营者和行政机关的禁止限制、排除竞争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规定了经营者禁止不正当竞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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