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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应该怎么赔偿?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6日|分类:交通事故 |718人看过

如果是连环车祸或者载有多人的大巴车等发生交通事故,可能会导致一人以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一般是根据死者当地居民标准计算出来的,城镇、农村的居民标准可能就有差别,涉及到不同人的利益,那这时候对赔偿数额可能就会产生纠纷。

  在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案件中,一般以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为确认相应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但如果在同一个交通事故中造成多人死亡的,死者可能来自不同地方,有些为城镇居民,有些为农村居民,那如果单纯按照这个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对来自农村居民非常不公平。

  同一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按照相同数额进行赔偿。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所以同一交通事故中,多人死亡的,也可以按照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即“同命同价”,这可以实现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格的尊重。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应该按照赔偿最高的标准确定。

  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时,应当就高不就低,按照赔偿最高的标准确定死亡赔偿金。因为按照低的农村标准进行赔偿,则农村户口的死者得到了全额的赔偿。但是,作为城镇户口的死者却没有得到全额的赔偿,甚至与应当得到的赔偿金额相去甚远。死者家属的合法求偿权利不能得到满足,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又被无故减轻了。所以应该按照最高的标准,即城镇居民的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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