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2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开电动车一方为避让另一方摔倒需要承担责任吗?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6日|分类:交通事故 |3652人看过

因为开电动车不用专门的车道,所以实践中会跟自行车一样,驾驶人自由安排路线。但是在行驶中遇到相向的车,为避免车子相撞,一方会下意识地避让另一方,但是因为路况、个人技术等问题摔倒,因此遭受损失的,需要确定责任。

  首先,开电动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属于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划分双方的责任,按照无责、主责、次责、同责和责任无法划分。

  并且,确定双方的责任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其次,交警部门进行处理时,事故一方是否承担责任,会从以下进行判断:

  1、行为人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比如行为人是否逆向行驶,那么可能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2、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

  即要确定摔倒的原因,如果是自己的驾驶技术问题,那么就不应该归责于另一方。

  反之,如果确实是因为一方逆行,导致对方避让躲闪不及摔倒,那么就是有因果关系。

  3、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

  比如一方交通违章对事故起主要作用的,或者双方都有责任,并且是同等责任,那么就要其确定具体的赔偿。

  最后,交警部门会通过现场取证等最终确认责任承担情况。

文章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