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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
执业资质:2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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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6日|分类:私人律师 |316人看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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