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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属于合同吗?是否要求完成悬赏行为的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1053人看过


民法典草案合同编中提到悬赏广告,这意味着通过对文意、体系、目的、历史多个方面的观察,民法典准备把悬赏广告作为要约的一种,纳入合同编。同时,完成悬赏行为的人并不必须需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悬赏广告的内容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能完成的行为,发出悬赏广告的人不能因完成悬赏行为的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否认他完成了悬赏行为。

一个有趣的例子:如果有人悬赏说,谁能在数九寒冬时在人大一勺池游两个来回,我就给他一百万。结果一个五岁的小孩做到了,悬赏人不能事后说,因为你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你完成了我也不给你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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