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怎么解决建设施工合同产生的一系列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主要问题集中在七个地方。1.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无效力?2.如果是无效合同的话是不是需要进行结算。3.如果合同和后补充的协议内容不一致,在结算的时候应该依照哪一份合同作为依据。4.如果发包方不按时结算的情况是不是可以认为这是认可送审的。5.用什么标准去判断工程款结算。6起诉后,审价的范围怎么确定。7.还有其他民工利益等。
关于证据的收集与整理
一般情况下,律师介入后会着重收集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
1 . 首先整理出案件的法律争议焦点,根据案件的法律争议焦点有针对性的收集和整理证据。要知道工程款的支付条件是否成立是比较有争议的、工程款的结算方式相关的证据也是需要注意收集的。
2 . 在处理工程款的结算时要重点调查工程预算表中的材料以佐证相关材料,查看数据是否一致。承包人很容易犯这个错误,承包人在提交的工程款结算书和子项目里的钱款都对应不上,造成需要重新调查调整数据内容,这样还会使得诉讼周期变长,并且还多缴纳了诉讼费。
3 . 证据的审查也有先后顺序:对于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其他合同,一般是先参考总承包合同,再参考别的合同;对于总承包合同来说是先看合同内容再看关于竣工方面的条款、违约条款等重点条文,再审查合同其他条款,这样做有助于对案件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同时也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