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另《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申请建房用地时是以户为单位的,审批时该名女性也被计算在内,之后虽出嫁外地,但若未在外地重新审批建房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就仍应享有对宅基地的份额并获得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另《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申请建房用地时是以户为单位的,审批时该名女性也被计算在内,之后虽出嫁外地,但若未在外地重新审批建房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就仍应享有对宅基地的份额并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