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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件,谅解获取缓刑

发布者:王斌|时间:2018年11月14日|76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2017年9月5日15时许,被告人范某某与本村村民范某1因之前有矛盾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被告人范某某持铁锨殴打范某1左肋部等处,致其左上臂创口、左胸部挫伤并左侧第5、6、7、8、9、10肋骨骨折、面部多处软组织损伤。经法医鉴定,范某1左侧肋骨骨折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其面部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

   律师意见:

   被告人范某某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如果能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缓刑处罚。

   律师策略:

    直接联系被害人,通过多次协商,撮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获取被害人谅解,被告人获得缓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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