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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资质:1510120**********
执业机构: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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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3日|分类:消费权益 |185人看过
我前年购买了一处商品房用于投资,去年拿到钥匙后,一直未装修入住。我虽提供了未入住的相关证据,物业公司还是一直向我催交物业费,并通知如不交将起诉我。我应该交物业费吗?
律师解答:《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即使未居住也需按时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先督促欠费业主限期交纳物业费,对拒不交费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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