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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暖气管道漏水致楼下业主笔记本电脑损坏,楼下业主可否要求赔偿?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3日|分类:人身损害 |1220人看过


吴先生更换暖气片时,暖气片中残留的水滴到楼下张女士电脑上,张女士立即上楼查看情况,吴先生想要将电脑挪开,被张女士以保护现场为由拦下。后张女士说自己的电脑因漏水导致主板烧坏,要求吴先生赔偿全价1.2万元以及其他损失共计2万元。请问吴先生是否需要赔偿

律师解答:从过程推断,漏水时如果张女士电脑确实在漏水部位正下放置,张女士完全有时间把电脑移开。张女士找吴先生看现场耽误时间,又阻止吴先生移开电脑,最终导致电脑因滴水主板烧坏。因此,张女士对电脑最终烧坏也应负有过错责任。另外,主板烧坏也并不必然导致该笔记本电脑不能修复、丧失全部价值,张女士赔偿主张明显过高,吴先生不需要赔偿该电脑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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