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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去世后的抢房战争如何解决?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463人看过


我家有一套老房子,房产证是我家婆婆的名字,地契上写的是我家公公的名字。半年前,公公因病去世了。我公公有四兄弟,他在世时口头上说房屋大家有份儿,现在三个叔叔要抢房地。请问:有什么办法阻止吗?

律师解答:现在老房子的房产证登记的是您婆婆,地契上写的是您公公,该房屋应该是属于您公公和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口头遗嘱若符合上述法条规定有效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法条规定要件,比如没有见证人或者虽然有见证人,但经过抢救危急情况解除了,则三个叔叔就无权继承该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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