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是一个9岁的小女孩,她的父母在买房时,将房屋登记在小花一人名下。现双方想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对于房产该如分割,小花的爸爸主张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小花的妈妈则认为房子已经登记在小花名下,在离婚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能分割吗?
律师解答: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进行占有、适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双方孩子,而不是夫妻。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予关系成立。如孩子尚未成年,其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因此,夫妻离婚时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