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驾驶汽车倒车时,将潘某撞伤。鉴定机构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鉴定,潘某构成八级伤残。贾某认为,潘某应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作为鉴定依据,因此,拒绝赔偿。请问,潘某的伤残等级的鉴定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处理。贾某在工厂门口将潘某撞伤,是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但仍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的伤残鉴定标准是建立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负有的特殊保障义务基础上的。贾某在工厂门口将潘某撞伤应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因此,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作为鉴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