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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骑自行车撞伤幼童可否按“醉驾”处理?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1日|分类:交通事故 |296人看过


问:春节期间,焦某在朋友家酒过三巡后,骑着自行车回家,在家附近将一名正在玩耍的幼童撞成重伤。请问,可否按“醉驾”追究焦某的刑事责任?

答:焦某醉酒后骑自行车将幼童撞成重伤,不能以醉驾、酒驾追究其过失,因为这两种行为均指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因此,该案不能以醉驾、酒驾论处,但可以故意伤害或过失伤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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