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小刘(13岁)在未经其父母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宝支付平台以“刷礼物”的形式向某网络直播平台主播打赏23000元,其父母能否向该主播追回该笔“打赏款”?
律师解答:在本案中,未成年人小刘年仅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网络主播打赏23000元的行为明显超出其本人的行为能力范围,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无效,因此小刘父母有权向该网络主播追回小刘的“打赏款”。
未成年人小刘(13岁)在未经其父母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宝支付平台以“刷礼物”的形式向某网络直播平台主播打赏23000元,其父母能否向该主播追回该笔“打赏款”?
律师解答:在本案中,未成年人小刘年仅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网络主播打赏23000元的行为明显超出其本人的行为能力范围,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无效,因此小刘父母有权向该网络主播追回小刘的“打赏款”。